常常听人家说:人世间痛苦的事,莫过于上班;比上班痛苦的,莫过于加班;比加班痛苦的,莫过于天天免费加班!其实,有些时候,的确需要加班。说起这个,很多人应该都有共鸣!你看,“打工族”早就把“加班”当成了另一种主旋律。但事情总不是那么绝对。
加班对于生活在吉隆坡的每一个人来说应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,可是坐下来想想大家根本就没弄清楚自己加班的初衷是什么。或许是看到同事们都加班,觉得那是工作应该有的热情,所以自己也应该加班?努力工作并没有错,但是工作的好与坏,并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。
本人一向是按时下班的人,因为我鄙视加班,总觉得加班是对工作效率的一种藐视体现。我们公司有加班文化,就算事情都做完了也要加班做做样子给老板看。同事们告诉我,白天事情做的慢点,晚上加点班做,因为这样的话领导以为事情蛮多了,就不会加工作量;如果白天做的很快,一下班就走,领导会觉得工作量不大,又要增加工作。天啊!事情做完了为什么还要加班给老板看呢?我不反对加班,但也要加得有意义啊!还有,我认为不要让老板以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评估你的表现。
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不合法的现象以正常的姿态出现。当你抱怨加班辛苦的时候,很多人都会说这是正常的。甚至会有人觉得你挨不了苦,问题是我有必要受这种无法无天的罪吗?下班时间工作做完了走人难道也错了?
还有人这样说:拼命加班、拼命工作,可能让你有许多表现机会,可以得到加薪与升迁的机会。但是,加班,绝不是生活的全部。你在这种马拉松式的加班中被拖得精疲力尽,身心麻木,不但看不到生活的阳光和色彩,同时也失去了生活的乐趣。
今天早上八点就到公司了,用一种极度放松的心情写下了这段文字。其实一大早上来写下这些并不是为了来否定加班的好处,只是刹那时的感觉而已!加班自然有加班的好处,大家自己心里有个标准就好。希望大家可以共勉!如果你还是加班疯狂族,请选择你不忙的一天,在正点下班的时候走出办公室,体会一下!不加班的感觉真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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